因妻子收入高离婚,退还20万彩礼,不依不饶索要10万精神损失费
知我意,感君怜,此情须问天!
谁能想到,本该被很多人羡慕的夫妻,最终因为收入失去平衡而离婚。
1993年,顾明春出生在福建莆田的一个商人家庭,从小过着锦衣玉食般的生活,但作为一个女孩子,从来不觉得因为家里有钱而骄傲,反而多了一些随和。小时候的顾明春喜欢跳舞,母亲把她送到舞蹈学院,这一练便是16年,在舞蹈学院毕业后,开始了自己的舞蹈梦。
也是在这个时候,她和自己的舞伴相爱了。
顾明春的舞伴叫刘灿,是一位长相清秀,又有几分傲骨的男孩,性格古怪,但在舞蹈上非常有天赋,虽然是在九岁的时候才开始练习舞蹈,但天赋异禀的刘灿,很快便在众多学院中脱颖而出。
两个人从舞伴到恋人,最终在26岁的时候结婚,一切都是那么顺利,可谁能想到,最终还是因为生活中的琐碎而离婚。
据顾明春说,两个人在一起后,平时的花销都是自己的,因为丈夫刘灿的家境并不好,为了学舞蹈,甚至到现在还负债十几万,但她从来不说什么。
这段恋情发展得并不顺利,当时在顾明春大学刚毕业的时候,父亲便给她介绍了一个对象,对方是父亲的生意伙伴,但是长相一言难尽,而且很狂妄,一点素养都没有,即使这样,父亲还是多次向女儿提及,但每每被拒后,父亲很生气。
后来和刘灿交往后,顾明春也没有多想,在过年的时候带回家,没想到全家人瞧不起这个穷酸样的准女婿,当时为了男友的面子,顾明春甚至在大年初一就离开家。
这一切,刘灿看在眼里,但内心的自卑始终无法消除。
他想要当有钱人,想要出名,为此,除了做舞蹈演员之外,刘灿还在外面兼职做模特,而刘灿的收入,顾明春几乎没有花一分钱,因为每次出去都是自己主动买单,即使偶尔会遇到男友主动买一次单,自己也会给男友多买几件衣服,比起那顿饭钱,两张电影票,要多花不知道多少倍。
但在顾明春看来,钱只是身外之物,两个人还年轻,只要踏踏实实地努力,早晚有一天会过得更好,不再依靠父亲。
结婚后,顾明春不想要孩子,这些彻底把丈夫刘灿激怒了,当时顾明春正值事业上升期,挣得钱也是刘灿的几倍之多。已经在省里舞蹈团的知名舞蹈演员,但刘灿压根就不管不顾妻子的前途,经常去团里闹腾。
最后忍无可忍的顾明春决定离婚。
然而,当时在结婚的时候,象征性地要了20万彩礼,但父亲给自己买了一套房子,算是陪嫁,只不过是在自己名下,此时的刘灿像发了疯一般,不停的催要彩礼钱,一气之下的顾明春决定把彩礼退了。
退还彩礼后,两人如约离婚。
顾明春本以为自己要开始新的生活了,但在一个舞蹈团,虽然换了舞伴,但抬头不见低头见,经常用恶狠狠的眼神盯着自己看。
这种滋味非常不舒服,最后顾明春提出辞职,准备回家族工作,但刘灿提出赔偿10万精神损失费,顾明春觉得有些无理取闹,便一直没有给。
可这件事,不能没有结果,顾明春答应给10万元,但要让刘灿写保证,以后不再骚扰自己,对方也不含糊,马上就写下了保证书,并且签上了自己的大名,还按了手印,这段感情,就此彻底结束。
虽然现在两人没什么关系了,但是顾明春的心里还是留下了阴影,已经离婚四年的她,到现在都不敢找对象,当初瞎了眼,未来也未必能看清一个人,她打算就这也过一辈子,可父亲再次介绍了对象,她不得不顺从,毕竟父亲的脾气她知道,不会白白养活她。
凑齐了18万彩礼,仅仅一年后双方就离婚,彩礼是否要退回?
邓先生与王女士婚前的时候,女方王女士的家里向男方邓先生提出了18万元彩礼的要求。
虽然邓先生认为金额有些高,仍与家人共同想办法凑齐了彩礼,将王女士娶进了门。
谁知结婚仅一年,两人就因生活习惯、价值观念的不同产生矛盾,并由起初的争吵发展到闹起了离婚。
邓先生提出,王女士家应归还其18万元彩礼钱。
理由是,彩礼是自己家赠予王女士家的,目的是为了促成婚姻,如今婚姻已经不能维持,而彩礼金中部分用于婚前购买结婚用品,这部分应该退还自己一半。
王女士则认为,彩礼虽然是邓先生家里赠予的,但是母亲并没有自己留用,而是交给了她,最后她也都用于购买结婚用品和两人婚后生活,从头到尾都并不是自己一个人使用,因此彩礼钱不应退还。
大家,认为这笔彩礼是否应该退回?
以下是网友们关于这起事件的热评:
这样的话男的都害怕结婚了女的结婚拿到彩礼就可以发财一笔,再去结婚继续发财。
彩礼不属于女方婚前财产,是附条件,两个人已经结婚并共同生活一年,没有退还彩礼的法定事由,不应该退还彩礼。
我家是女儿,没要一分钱彩礼,结婚要彩礼是双方协商过的,男方娶个媳回去也不容易,这一年就离了,本人认为彩礼应该退给人家。打个比方(你把钱存银行,银行每年还付利息,有一天银行跟讲,你钱被别人借去了,这钱不给你了,可有愿意的呢)
看来女人在婚姻里每一笔花费都要记好帐,不然人财两失做免费的保姆还要倒贴钱。
我靠,套娃啊,婚前要彩礼,这样就是属于婚前财产,然后同男方结婚,然后拒绝与男方发生任何关系,强奸罪可不是看是不是夫妻,最多有纷争,这样男的受不了一离婚或者有出轨行为离婚,赚啊。
那么这样的结婚,就有了空制可专。女方可以以结婚为目的,多要点彩礼。一年后找个理由离婚,彩礼是婚前财产不用退。女人真幸福,多结几次婚就发财了。男人干死干活拼命地干。结一到二次婚,几本就入土为安了。
我的婚姻就是这样的,在没有办酒席以前,12月份她在我们那边生活。我们就领证了,然后在次年二月份结的婚,彩礼是在结婚的当天拿过去的。 现在才结婚一年多就各种矛盾,如果离婚的话,能要一点彩礼回来吗?
好的风俗需要特殊手段。比如要倡导文明婚礼拒绝高彩礼,可以规定彩礼金额与离婚挂钩,比如假定每年5万,如果索要彩礼25万,无正当理由提出离婚涉嫌婚姻欺诈……
好多地方习俗都是先订婚,后领证,订婚就得给彩礼,给了就是赠予。难道给彩礼之前还要立个字据吗?现在多数家庭的彩礼都是找亲戚朋友借来的,甚至还有贷款的,结婚后不确定的因素太多了,谁还敢结婚。
要我说,要彩礼也得结合男方家的经济条件来。别男的穷的家徒四壁,你还要个十几万,那何不换一个给的起的,别逼人家为难!如果是那种家庭条件很好,但是不愿意给彩礼的,那我劝你还是赶紧离开吧!人家真没把你当回事!
如果女方未陪嫁回去一部分,感觉这个结婚是在男方家庭在扶贫女性家庭,不是两个家庭帮助一个新的家庭的成立。如果是装修房子啥的,我相信男方不会闹。也不会打官司。所以女方单独吞了的概率大。
第一现在婚前彩礼普遍偏高,很多一部分因为彩礼早就导致了生活困难,即便是困难各种筹钱贷款的困惑谁也不愿意往外说。第二结婚后有些女性往娘家各种补贴,有弟弟的弟弟结婚随礼都要一两万,几乎每次回娘家一两千礼物,不同意就是三观不合闹离婚。暗访一下这种类似的情况太多啦!新婚都要求买房买车彩礼婚宴各种开销算一算对子农村家庭收入有多难。
我要的彩礼不高,还都拿回做婚后生活用,并且我爸妈还给我陪送了些钱,婚后和婆婆关系好,婆婆每年都给我们钱花,有的时候给的钱比当年彩礼都多坐标东北。
离婚专业户咋整?要了彩礼结婚,离婚,然后再要彩礼结婚又离婚。
一起用的退毛线,彩礼有些是在女方父母那里没有给自己女儿的那个应该可以要回来吧?
没结婚的想结婚,结了婚的想离婚,结婚是错误,离婚是醒悟,再婚是执迷不悟。
这男的已经实属幸运了,女的至少还知道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开支,不少女人完全当成自己的小金库。
好像发现了新的财路,一年结3次婚不过分吧,我不要18万,10万就行,一年30万收入,再加上混吃混喝,首饰什么的,一年下来离五十万不远了吧,关键可以穿金戴银,多有面子。
我感觉没有生个一儿半女的话应该退。有孩子的话那就不退了。
退不退都有理由,遇到这种情况只能各自认倒霉,婚姻岂能放儿戏,好好思考下,一年结一回,一次要18万,够了。
18万不算天价吗?那多少才算天价呢。
一年用掉18万,这也不是过日子的样子,大多数人一年工资都没有18万。
一年赚18w,这收入还是可以的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