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陕0115民初2296号
本文摘要:李凯训:本院受理原告曾红心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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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凯训:
本院受理原告曾红心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行政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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