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福建省惠安县涂寨镇胡厝村前埔133号的骆志强,琼山法院催你尽快履行义务(2424)
本文摘要:照片被执行人:骆志强性别:男居民身份证350521********5512住址:福建省惠安县涂寨镇胡厝村前埔133号案情介绍:关于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陈志忠与被执行人吴跃泉、骆志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2020)琼0107民初8036号民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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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被执行人:骆志强
性别:男
居民身份证350521********5512
住址:福建省惠安县涂寨镇胡厝村前埔133号
案情介绍:关于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陈志忠与被执行人吴跃泉、骆志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2020)琼0107民初803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案号:(2021)琼0107执1692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一、向申请执行人陈志忠支付借款19万元及利息(以19万元为基数,按月息2%予以计算自2018年3月11日至被告吴跃泉付清之日止);二、向申请执行人陈志忠支付律师费损失20000元;三、向申请执行人陈志忠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四、被告骆志强对被告吴跃泉的以上债务承担连带给付责任。五、负担本案执行费人民币3050元。
联系举报电话:谭法官 0898-65855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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