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关于延长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公告
本文摘要:关于延长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阳煤化工 公告编号:临2018-057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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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延长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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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阳煤化工 公告编号:临2018-05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长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一、非公开发行方案概述 2014年8月29日,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2014年9月29日,公司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2015年9月28日、2015年10月22日和2015年11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并调整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议案》和《关于调整的议案》等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16年9月6日、2016年9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并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2017年9月13日、2017年9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3.2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仍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发行数量为不超过619,195,046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上述预案将于2018年9月30日到期。 2018年3月12日,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审核通过,尚待领取发行批文。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调整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的整体进度以及后续工作的时间要求,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调整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因此,除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上述授权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其他内容及授权内容不变。 本次关于延长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相关议案需经过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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