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600666:奥瑞德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文摘要:公告日期:2015-09-16股票代码:600666 股票简称:奥瑞德编号:临 2015-112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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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9-16
股票代码:600666 股票简称:奥瑞德编号:临 2015-112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9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7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左洪波先生主持,经审议,与会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第二次延期复牌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暨第二次延期复牌的公告》(临2015-113号)。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第三次延期复牌的议案》。
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 2015年 8月 24日起停牌,并于 9月 9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111)。
停牌后,公司及各相关方正在全力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方案尚未最终确定,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申请,自 9月 16日起公司股票继续延期复牌至 10月 5日(详见本次会议议案1)。
公司董事会评估认为,公司在 2015年 10月 5日第二次延期复牌届满
之前可能仍无法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14]78号)要求,董事会提请公司于 2015年 9月 30日召开的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第三次延期复牌的议案》。如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第三次延期复牌,拟继续停牌不超过50天,最迟至2015年11月26日。如公司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并复牌,则该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应取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临2015-11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15 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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