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历时一年半,凯瑞德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By | 2022年5月24日

原文标题:调查历时一年半,凯瑞德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本文摘要:2019年7月19日,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072,以下简称“凯瑞德”或“公司”)公告其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证监会自2017年12月19日对凯瑞德立案调查,如今终于对凯瑞德未依法披露重大诉讼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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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9日,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072,以下简称“凯瑞德”或“公司”)公告其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证监会自2017年12月19日对凯瑞德立案调查,如今终于对凯瑞德未依法披露重大诉讼一事有了初步调查结论。凯瑞德涉嫌未按照规定披露与阿克苏信诚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及其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城支行之间的重大诉讼。证监会针对此违规事实,拟对凯瑞德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同时拟对相关时任高管处以警告以及3至30万元不等的罚款。

已在炜衡金融315团队进行维权登记的投资者表示,其在2017年8月份以每股32元的价格买入凯瑞德股票,由于该股一路下跌,没有机会卖出,2018年5月21日,凯瑞德复牌后连续跌停,股价已较停牌前跌去46%,损失惨重。

据北京市炜衡(广州)张律师介绍,凯瑞德目前收到的是《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被拟处罚的主体——凯瑞德公司及相关高管,享有要求听证、陈述、申辩的权利,在听证等程序之后,证监会才会下达正式的处罚决定。张律师同时表示,投资者索赔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凯瑞德已涉嫌构成虚假陈述,被立案调查后,其股价出现断崖式下跌,投资者损失与*ST凯瑞隐瞒重大诉讼的行为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等证券欺诈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张律师暂定2015年9月2日至2017年12月20日期间买入凯瑞德且在2017年12月20日收盘时仍持有的投资者,符合初步的索赔条件。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将姓名、电话、股票名称、股票数量发送到邮箱tz315*(*=@)wh-law.com,炜衡金融315团队将为您做好维权登记工作。

澄星股份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078,以下简称“澄星股份”)在2015年12月22日,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信息,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17年8月16日该调查才终于得出结果。之后,公司及多位相关当事人提出了申辩意见,直到2019年2月14日晚间公司才发布公告,称在2月12日收到了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书》。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的吴律师介绍,澄星股份索赔近期有了突破性进展,预计首批次参加澄星股份索赔的几十名投资者有望获得赔偿。投资者代理方和上市公司方,对于索赔的各个时间节点并无异议:澄星股份索赔虚假陈述实施日为2012年3月29日、揭露日为2015年12月23日,其他的基准日、基准价等,双方均无异议。炜衡金融315团队提醒澄星股份的投资者,在2012年3月29日至2015年12月23日前买入该股票,并且在2015年12月23日及以后卖出或持续持有该股票而产生亏损的投资者,都可以要求公司赔偿。符合条件的股民可咨询专业律师团队,以免错失索赔机会。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将姓名、电话、股票名称、股票数量发送到邮箱tz315*(*=@)wh-law.com,炜衡金融315团队将协助您维权。

【华谊嘉信】

2019年3月13日,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071,以下简称“华谊嘉信”)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回溯华谊嘉信的被处罚过程:2018年5月21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编号:深专调查通字2018360号);2018年11月26日,华谊嘉信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8]153号)。

据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的吴律师暂定索赔条件:在2013年12月3日至2018年5月17日期间买入华谊嘉信股票,并且在2018年5月1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华谊嘉信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诉讼。吴律师告诉记者,截至目前,近两百家上市公司因证券虚假陈述被投资者告上法庭,大部分投资者通过判决或调解、和解方式获得相应赔偿。炜衡金融315团队近日将向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华谊嘉信为被告提起诉讼。需要投资者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投资者不主动起诉索赔,上市公司通常不会主动赔付,建议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寻求专业律师团队的帮助,尽快向华谊嘉信提起民事索赔诉讼,以便早日挽回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将姓名、电话、股票名称、股票数量发送到邮箱tz315*(*=@)wh-law.com,炜衡金融315团队将协助您维权

【三维丝】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056,以下简称“三维丝”)于2017年12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厦调查字201704号),该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18年10月30日,三维丝收到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厦证监处罚字[2018]3号)。三维丝于2019年5月6日晚发布公告,公告称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收到厦门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1号),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由厦门证监局调查、审理终结。经查明,三维丝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未按规定在临时报告及定期报告中披露有关关联交易;二、2017年1月18日披露的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三、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报和第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四、三维丝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吴律师结合上述公告及事实,确定在2016年4月25日到2017年12月22日之间买入,且在2017年12月22日收盘后仍有持股的投资者都可参与索赔。炜衡金融315团队已协助证据材料准备妥当的投资者向管辖法院起诉,受损投资者可联系专业律师团队启动诉讼索赔,要求三维丝公司赔偿股民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和利息。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将姓名、电话、股票名称、股票数量发送到邮箱tz315*(*=@)wh-law.com,炜衡金融315团队将协助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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