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By | 2022年5月10日

原文标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文摘要:股票代码:601288 股票简称:农业银行 编号:临2019-011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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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288 股票简称:农业银行 编号:临2019-011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现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农业银行非公开发行A股的批复》(银保监复[2018]28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36号)核准,本公司于2018年6月完成非公开发行25,188,916,873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工作。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97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6月29日汇入在本公司开立的账号为90999901669990219999999999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收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00,000,000,000元,在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801,173元后,净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89,198,827元(不包括非公开发行申购资金于冻结期间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及相关税费)。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0411号),对募集资金实收情况予以验证确认。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上述净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补充本公司核心一级资本(其中股本人民币25,188,916,873元,资本公积人民币74,800,281,954元),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0元,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管理办法》,本公司制定并于2014年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资金投向变更、资金使用管理与监督等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存储及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运行中心)开立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2018年6月29日,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亿元到位。本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于2018年7月3日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上述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综上,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和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中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801,173元)后的净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9,989,198,827元全部用于补充本公司核心一级资本,具体参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未出现与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不相符的情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已全部用于补充本公司核心一级资本,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管理办法》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本公司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 第一号 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5年修订)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本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本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认为本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同时,认为专项核查报告中关于本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项目:因银行业务的特殊性,农业银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并未用于专门的募投项目,而是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立即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提高了公司的资本充足率,有助于推动公司业务的健康持续发展,其实现效益无法独立核算,故填列“不适用”。

本文作者:证券日报,转载本文请注明作者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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